耦合效应分析后,有哪些建议?

生态环境部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降低3.8%,碳减排政策取得显著成效。在减少碳排放,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金融通过资金周转引导生产要素向节能减排行业流动,推动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设备改造、工艺升级、转型发展,提升碳排放效率,是推动碳中和的重要抓手。蒋难、胡修林、邓生权在分析研究我国绿色金融与碳排放效率的耦合协调性基础上,从碳排放效率角度对促进经济金融的绿色发展提出建议。

一是加强中小银行绿色金融方向引导。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积极响应发展绿色金融的号召,强化和拓展绿色金融业务,通过设立“绿色金融超市”“绿色金融部”“绿色信贷专员”等举措,优化内部机构和人员配置,主动补齐自身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科技、人才等方面的短板,提升整体绿色金融发展水平。

二是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绿色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产业,需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对照国际先进水平,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畅通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对绿色金融发展较好的机构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宏观审慎评估、综合评价、财政资金奖励等一系列举措进行正向激励,对绿色金融发展滞后的机构通过监管评级、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强负向约束。

三是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机构要将创新作为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动力,加强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在市场中为产品创新寻找新可能。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金融技术赋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为绿色经营主体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不断丰富接地气、有实效的绿色金融产品,着力实现绿色金融市场供需动态均衡。

四是开发区域性碳金融市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具有显著的空间异质性,根据地区发展实际,组织各地区的碳金融活动,按照“从无到有”“从低到高”的思路逐步推动绿色金融阶梯式发展。引导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大胆开展“碳金融”“碳账户”等绿色金融尝试,通过政府主导、银行配合、企业参与吸引更多主体到区域性碳金融市场和全国性碳金融市场中进行融资交易。

五是同步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和银行信贷结构。一方面,统筹规划“两高一剩”行业布局,合理确定必要性企业数量,加快非必要性企业关停、改革、转型,在技术改造、污染处理、行业转型上大力给予金融、财政、土地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加快培育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工业企业,为绿色金融提供更多的承载主体,推动银行机构将更多信贷资金向绿色生产领域倾斜。